浙 江 省教 育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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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电传〔2013〕142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近期
我省学校发生4起火灾的情况通报
各高等学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省学校发生了4起火灾。为进一步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这4起火灾情况通报如下。
2013年1月15日上午,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学生公寓发生冒烟现象,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寓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实施了灭火与排烟措施,及时消除火情。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消防部门和学校保卫处排查核实,系学生使用充电器不当引起火灾。
2013年1月15日晚,浙江农林大学一学生公寓发生火灾,经及时扑救,未造成人员伤亡,一间学生宿舍财物受到损失。事后经调查,引发火灾的原因可能系学生在断电后未及时拔掉电吹风插头,导致恢复供电后电吹风自动工作引发火灾。
2013 年3 月11 日中午,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一学生公寓发生火灾,学校保卫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烧毁部分财物。经消防部门鉴定,火灾原因系电器线路故障引发,起火点位于插座与接线板连接部位。
2013 年3 月28 日上午,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东南中学行政楼一会议室内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0 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初步判断火灾系因会议室内消毒柜电线短路引起。
火灾极易引发群死群伤,是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警钟长鸣,从以上的火灾事件中吸取教训。
一要加强隐患排查,对校园内使用的各类电器特别是电吹风、空气开关、插座及电线线路老化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对整层或整幢楼宇实施集中断电、复电的尤其要注意存在的安全死角。对不断电使用的消毒柜、饮水机要有专人严格管理,防止短路或过热燃烧。
二要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和教职工养成良好的电器使用习惯,各种电器使用完毕要及时拔出插头断电,严防因使用不当引发火灾。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学生公寓及寄宿制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禁止用卷帘门或铁栅栏对男女生宿舍进行隔离、在夜间用铁锁对宿舍大门进行上锁等人为造成消防通道不畅的不科学管理行为。
四要加强安全演练,要从实战和“可能有事”出发设置课题,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提高师生应对突发火灾紧急疏散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五要对发生的火灾情况及时上报,严禁瞒报、漏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